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2月14日金融投资,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通报重点检察改革进展和成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过去一年,最高检修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健全责任归属、认定和追究机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
贯通推进“三个管理”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下决心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部署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童建明指出,“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而是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更好保障高质效办案。
“三个管理”是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既各有侧重、又有机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一取消三不再”到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是最高检进一步优化检察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
童建明指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核心是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介绍,今年第一季度,最高检部署对2024年本级办理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带头落实“每案必检”。另外,2024年最高检对本级自办案件组织进行质量评查,同时指导全国检察机关评查各类案件59万件。
2025年2月7日,最高检党组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近日即将印发。
抓紧修订完善权责清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举措来推动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介绍,2024年恰逢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十年,最高检印发实施《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框架性文件。
一是完善检察人员职权体系。《若干意见》对四类办案组织、各类检察办案人员的职权职责规定达到了“全覆盖”,明确规定包括检察官助理在内的检察辅助人员也要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为抓好落实,我们正在指导各级检察院抓紧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及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明晰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等检察辅助人员的职责内容。目前,部分省级检察院已完成了修改工作。”高景峰说。
二是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若干意见》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专章规定了“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分别规定了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检察长的监督、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专门明确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
下一步,还将重点针对依法不捕不诉、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案件,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合理设置内部把关流程,形成监督管理闭环。
三是优化检察管理体系。“在落实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运用好《若干意见》一些规定,对检察办案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已经办结案件的质量进行检查评查,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管理体系。”高景峰说。
四是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检察人员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最高检成立了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惩戒和追责机制,指导规范省级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设置,推动检察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带电长牙”。
司法责任制不限于责任追究,更在于鼓励担当作为。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统筹追责惩戒与履职保护、正向激励等制度机制,细化完善检察办案环节司法责任认定和豁免具体情形,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既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金融投资,又保障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行使职权。